产品描述: 指借款人以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存折、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有效权利作质押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获得人民币贷款的业务。
产品特点: 个人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在贷款期限内,必须对质押品进行有效冻结。在借款人清偿贷款本息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质押品的挂失或提前支取手续。
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按照我行规定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按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按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提前归还贷款按合同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个人质押贷款不予办理展期。
个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质押存款(国债面额)的90%。
开办程序: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贷款人应审查借款人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担保所需的权利质押品,以第三人权利质押的还需要提供权利人身份证件、质押授权书;
4、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5、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